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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光工程”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简称。2004年初,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
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将这项工作视为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
中国产业竞争力的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
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培训并转交250万农村劳动力。
“阳光工程”是一项政府行为,主要任务是以开展非农业技能培训为主,辅导开展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其中,职业技能培训是以定点、定向和定单培训为主。
由国家六部门联合开展的“阳光工程”,是一项造福于民的工程。中央财政给培训基地
一定数量的资金补贴,地方财政也将给予配套补助。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可就近在当地阳光工程办公室认定的培训基地报名参加培训。
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
- 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没有升学的应往届毕业生;(2)中、高校毕业且未能就业而滞留在农村的人员;(3)农村未转移就业的复员军人;(4)有创办企业愿望或已领取工商执照,但没有改善企业愿望的人员;(5)其他有意接受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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